主要负责人:周哲红 5017645
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方面的政策和标准,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;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、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;提出市级财政安排的有关救助资金分配建议,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;参与拟订司法、住房、教育等救助相关政策;承担全市社会救助信息管理;指导督促各县(市)、区开展社会救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