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要负责人:郑祥杰 5017629
负责优抚对象的抚恤、补助和优待工作;承担国家机关有关人员、军人、人民警察、参战民兵等人员评残(包括新评、补评和等级调整)的审核报批和有关抚恤工作;承担革命烈士称号审核申报和烈士褒扬工作;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光荣院、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。